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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 日期:2022年04月04日 10:22
  • 编辑:李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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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的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团省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我校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班级,基本学制内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生、博士生。

二、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两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各1名(个),全校差额评选。

三、推荐标准

1.“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其中,本科生申报者应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者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 学业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学院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其中,本科生申报者应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者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确保于630日前取得所在培养层次学位。

4.“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四、推荐程序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充分发挥团支部、班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班级各项奖项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申请人填写各类申请表(附件1、附件2)、汇总表(附件3)、班级推荐票决情况表(附件4,申报个人奖项者填写)和支撑材料,于410日前发送至like@njau.edu.cn ,纸质材料提交至生科楼B4010李老师处。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和篇幅,个人事迹另附。

3.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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