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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年09月19日 00:00
  • 编辑:史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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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将于近期开展综合测评相关工作,现将综合测评加分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日制二 四年级的本科生

二、具体要求

1.申报个人按照《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见附件1),认真填写《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减)分申报表》(见附件2)。按照加减分细则,排列相关证书顺序。

2.各项加分请提供复印件证明,若遗失请提供详细说明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否则不加分。

3. 江苏省艺术展演获奖人员、太极队比赛等大型集体活动参加人员不需要证书,直接填写相应加分项,学院统一审核。

4.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

三.时间安排

班级递交申报表及电子稿时间(9月22日12:00前)

学院公示(9月23日-9月25日)

四.注意

转专业的同学在原班级进行综合测评, 2015.9-2016.7月休学、退学、参军、休学后于2016年9月复学的学生不参加本次测评。

班长或团支书作为综测主要负责人,需认真审核同学材料,个人材料需按照加分细则顺序排放,有疑问的填写在加分表格“不确定”项目中。电子稿以姓名+学号命名。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学生办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