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7〕357号)文件精神,兹开展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9月12日前,各学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
2. 9月14日下午2:00前,新生登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班级统一递交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给班主任。
(二)网上申报
1、9月13-15日,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
2、9月15-17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见附件1)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结果、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贫困等级,班主任或班助将结果(附件2)提交给辅导员(生科楼B4010)。
3、9月19—9月23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4、9月23—9月25日,学校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2、引导和教育学生诚信填写家庭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学生办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