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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2年10月04日 18:27
  • 编辑:李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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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2]166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1]144 )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面向全体本科困难生

瑞华启梦助学金面向大一年级困难生

二、评选名额

名额分配至各班级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1.10 14 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瑞华启梦助学金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交至生科楼B4010);班级在班主任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开展助学金评定,并将助学金汇总表交到生科楼B4010李老师处;

2.10 25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2.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方式:025-84395075(李老师)。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学生办

202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