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是团系统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时间
团支部于12月12日前完成“对标定级”工作。
三、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参与“对标定级”工作。22级所有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3.针对智慧团建系统自动识别规则作以下工作提示:
——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全年开展专题学习应不少于4次。未开展学习二十大精神和学习建团百年重要讲话精神两个专题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根据“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结合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规范开展团员先进性评。团员评议比例低于70%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六、工作要求
1.激励约束。“对标定级”工作与团支部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支部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2.符合要求的团支部需认真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12日下午18:00前在智慧团建中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的工作提交。
附件: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