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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年09月25日 15:11
  • 编辑: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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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我校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等额2人,差额2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大学生;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4.学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

高考成绩要求

(超重点线)

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高考成绩要求

(超重点线)

考生所属

省份及地区

135(含)

黑龙江

70(含)

新疆、河南、福建

100(含)

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南

60(含)

宁夏、江西、西藏

90(含)

河北、江苏、重庆、海南

50(含)

北京、天津、广东

80(含)

陕西、贵州、广西、四川

45(含)

浙江

75(含)

山西、山东、云南、湖北、甘肃

30(含)

吉林、青海、上海

注:重点线参照对应各省份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一段线/本一线。

5.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5)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四、评选流程

1.9月26日12:00前班级动员宣传,学生填写“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申请表至生科楼B4010崔洋老师处。

9月27日学院组织面试,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学校。

2.10月14日前,学校集中组织对学院推荐差额候选人进行面试,差额评选出15名学生,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确定本年度获资助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及推荐工作。

2.各类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金额。

3.学生在获得“伯藜助学金”后,自动成为我校“伯藜学社”成员。符合条件者,下一学年的年审通过后,可连续获得资助(最多四年)。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

电话:025-8439321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