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7〕357号)文件精神,兹开展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9月15日前,各学院、各班级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宣传工作;
2、9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新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家庭情况调查问卷”。
(二)网上申报
1、9月15-16日,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并向所在班级递交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2、9月17-19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家庭情况调查问卷”结果、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贫困等级,并将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
3、9月20—9月25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4、9月26—9月28日,学校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2、引导和教育学生诚信填写家庭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流程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学生办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