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年04月21日 08:35
  • 编辑:芮伟康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各位研究生: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285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基本学制内的毕业年级研究生;

2、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延期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参见《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学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博士生不超过3人、硕士生不超过4人;

2、校级答辩名额:原则上,进入答辩环节的博士生不超过15人、硕士生不超过30人;

3、获奖名额:博士生特等奖不超过2人,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不超过10人,硕士生校长奖学金不超过20人。

四、评选流程

1510日前: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填写《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附件3、附件4),与推荐人选详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校长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部),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电子版;

2522日前,校长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答辩研究生名单;

362日前,组织校级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确定校长奖学金拟获奖人选,并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613日前,发文表彰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五、注意事项

1、校长奖学金代表我校研究生奖励项目的最高荣誉,各学院、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2、校长奖学金可以与除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外的任何研究生奖助项目兼得,每位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期间只能享受一次校长奖学金;

3、硕士生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创新成果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申请人的创新成果须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取得。已经用于申请其他奖助学金(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创新成果,只要符合学院评审标准,具有高水平,同时体现先进性和创新性,均可用于申请校长奖学金;

4、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将追回违规所得,导师在创新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联系人:芮伟康 办公电话: 025-84395022

办公地址:生科楼B4012  电子邮箱:ruiweikang@njau.edu.cn


附件:1、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2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评审细则

      3、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4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校长奖学金综合加分表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23420